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   2024-03-10   浏览:1569

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

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J71L74

3.法定代表人:田宗浩

4.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众欣街2249

5.联系方式:0991-6392099

6.生产经营范围: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特种陶瓷、纳米级粉体材料产品研发及技术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氮化硅作为高附加值的硅材料衍生品,它优异的物理化学特性,使氮化硅在多个领域替代其他产品的能力极强,在冶金、机械、化工、军工、光伏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用途,为促进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创新的培育了先进陶瓷产业;由于生产多晶硅需要大量的三氯氢硅,而生产三氯氢硅副产20%左右的四氯化硅,四氯化硅是一种具有强腐蚀性的有毒有害液体,对安全和环境危害极大,副产的四氯化硅若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必将成为制约多晶硅产业发展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通过四氯化硅与氢气在高温下燃烧反应工艺,创新地培育了粉体新材产业;年为打造硅锆联产绿色循环经济产业,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体系,公司在工业化中全球首创的采用“氯化法”制取氧氯化锆,过程中产生的四氯化硅作为多晶硅生产的原料来源,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新特能源公司绿色发展模式,公司创新地培育了锆基新材产业;为进一步提高多晶硅产品质量,降低精馏成本,从物料平衡角度,公司将从多晶硅三氯氢硅精馏工段提取部分排高、排低物料用于有机硅原料,创新的培育了有机硅产业;公司产业涵盖气相二氧化硅、氮化硅、氧化锆、硅烷偶联剂、硅碳负极五大领域,产品种类包括纳米级气相二氧化硅、苯基三甲、陶瓷级氮化硅粉、氮化硅陶瓷、分级轮、氧氯化锆粉、二氧化锆、四氯化锆、氧化锆陶瓷、一氧化硅等多种产品。

通过自主研发,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形成技术专利50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通过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南昌大学、德国IKTS等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聘请日本、美国外籍行业专家,进行新产品研发及应用,部分产品生产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1)生活污水,特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PH

2)生产废水,特征污染物为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以N计)、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

3)无组织排放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氯气、氯化氢、颗粒物、苯、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醇、二氧化硫等

4)工艺废气,特征污染物为HClCl2

5)一般固体废物,特征污染物为中水滤渣、生活垃圾。

6)危险废物,特征污染物为废矿物油、废油桶、油漆桶、精馏高沸物

7噪声污染源,主要类别为稳态噪声,来源主要是各种机电、装置运行产生的噪声。

2.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

1)生活污水:依托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2)生产废水: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项目工艺废水及地沟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3×12000/年高纯多晶硅产业升级建设项目高盐废水装置处理;氯硅烷综合利用绿色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废气处理排水(酸性废水)和冲洗废水分别依托特变电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多晶硅事业部高盐废水站酸性废水处理装置和冲洗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氮化硅生产线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中喷雾造粒系统冲洗水、车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

3)有组织排放: 锆基项包括气硅生产车间和氯锆生产车间,两车间各设置一个尾气排放口,其中氯锆车间尾气排口设置在水解蒸发厂房顶部(25m),气硅车间尾气排口设置在主厂房顶部(35m),特征污染物均为氯化氢和氯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氯硅烷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装置反应釜换料、倒罐操作中置换废气和罐区贮存周转的呼吸排放废气,原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原生废气废气处理装置预处理、焚烧、余热锅炉、急冷塔、布袋除尘、两级碱液淋洗处理后,净化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和VOCS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35m烟囱排放当废气废液焚烧处理系统异常时,本项目设置旁路备用废气处理系统。从两路废气缓冲罐出口紧急排空管线打开,使气体临时进入到活性炭吸附塔,经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35米高排气筒排放。待废气废液焚烧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后再切回系统。

4)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无组织排放的影响,采用每班点巡检措施对生产设备、工艺管路、罐区等可能涉及无组织排放的区域进行严格管控,建立“跑冒滴漏”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点,降低无组织排放率,采用定期检测动静密封点无组织排放情况、厂界污染物浓度情况等对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实现无组织排放在受控范围内

5一般固体废物: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项目中水滤渣(主要为氯化钠盐、二氧化硅)拉运至多晶硅固渣场进行委外处置;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新疆鲁梁泊环卫有限公司转运至米东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6危险废物:新疆晶硕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依法处置,其中废矿物油委托新疆海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桶、油漆桶委托新疆新能源(集团)准东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3.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废水经预处理后依托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设施处理。

4.核定的污染物年度排放许可总量

二氧化硫<0.843t/a,氮氧化物<11.926t/a

5.许可排放浓度

二氧化硫<50mg/Nm3,氮氧化物<100mg/Nm3氯化氢<30mg/Nm3,氯气<5mg/Nm3,颗粒物<20mg/Nm3

6.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7.2023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0.106t,氮氧化物0.594t

8.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氯硅烷综合利用绿色循环工艺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应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值要求,厂界处VOCs、颗粒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中限值要求;氮化硅生产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1氯硅烷综合利用绿色循环工艺       

车间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装置反应釜换料、倒罐操作中置换废气和罐区贮存周转的呼吸排放废气,原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原生废气废气处理装置预处理、焚烧、余热锅炉、急冷塔、布袋除尘、两级碱液淋洗处理后,净化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和VOCS,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35m烟囱排放

1.2  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项目

有组织废气主要有氧化锆工艺废气、气相二氧化硅工艺尾气,其中本项目厂区内设置2个工艺废气排放口:氧化锆工艺尾气排放口(H=25m)、气相二氧化硅工艺尾气排放口(H=25m

1氯锆工艺尾气

本项目氯锆废气包括氧氯化锆废气和氧化锆煅烧炉废气,集中至氧氯化锆工序处理,经三级水循环吸收后,处理达标后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气相法二氧化硅工艺尾气

气相法生产二氧化硅的工艺尾气主要含氯化氢、氯气、空气和水,进入气相二氧化硅装置尾气吸收工序,经二级酸洗、二级降膜吸收、一级水洗以及二级碱洗处理后,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降膜吸收和水洗废酸液,可循环使用当浓度达定值时进入盐酸解析系统;二级碱洗液作为副产物次氯酸钠出售。

1.3  氮化硅生产线项目

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内气流粉碎系统与喷雾造粒系统及其他破碎机械、震动机械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与原料、产品在破碎、搬运过程中会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通过设备配套的旋风分离器与布袋除尘器分离并收集;对于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拟在对辊破碎机、颚式破碎机、旋轮磨机、振动筛等散发粉尘量较大的设备附近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9%),与有组织废气汇合,由引风机(3000m3/h)引入15m排气筒排放。氮化硅陶瓷胚体经车床、数控车床处理后放入气压烧结炉系统在绝氧、氮气保护下烧结成型,高温烧结过程中可去除产品预处理添加剂中的多余的胶黏剂(主要成分为聚乙烯醇),排出的尾气主要成分以非甲烷总烃计,排入无组织废气引风机管道,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115t/a,排放浓度为1.371mg/m3,能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0mg/m3的规定,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为0.037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15m排气筒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

2.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废水主要有氧氯化锆蒸发过滤废液、四氯化硅真空缓冲废液、四氯化硅精馏废液、含SiO2的废酸、盐酸解析并回用后剩余的废酸,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项目厂区废水处理站。

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中和+过滤的处理方式,用液碱中和盐酸,然后板框压滤机去除水中的悬浮物及悬浮物中硅渣、硅粉等。处理完的废水排入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已验收的高盐废水站处理后回用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

3.固废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各生产线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空油桶等,依托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暂时贮存;公司2023年产生废油21.24吨,委托新疆海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1.24吨,产生废油漆桶5.5吨,委托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废综合处置产业园处置5.5吨。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公司首先从设备选型入手,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在设备采购过程中,要求供货厂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如使用消音、隔音等措施,已降低设备噪声,其次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设置隔离绿化带,降低噪声的传播,同时参照车间内运行噪声级标准调整工作时间,以确保公司身心健康不受损害。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于2017年成立,2019716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19]112号),20201226日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20191021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氯硅烷综合利用绿色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19]246号),20201017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1811日取得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号:91650100MA77J71L74001Y;。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1016日《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乌鲁木齐市环境应急中心备案,备案号:650109-2020-170-L20239月份修订,107日重新备案,备案号为:650110-2020-170-M2023.10.7修订)。公司依据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定期开展演练2023年开展了二次公司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各车间每月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联。

六、碳排放信息

不涉及

七、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

2022 5 月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新疆双碳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由该公司负责指导本次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工作。新疆双碳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规定的内容和步骤,配合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小组进行全厂审核重点、提出和整理无低费/中高费方案、筛选方案、实施方案并评估其效益等工作。截止202212月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拟实施的中/高费方案有2项,分别为氯化炉产能提升改造、多晶硅排残氯硅烷回收综合利用,总投资为2282.2万元,节约用电23kw·h/a,节约蒸汽3.65t/a,节约资金23989.3万元/a。其中多晶硅排残氯硅烷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目前正在结项中,节约资金约 23912.3万元/年,节约用电约16.5kw.h,节约蒸汽 约3.5t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310